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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租期(或任何续期)结束时,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终止租期. 房东或居民必须在租期结束前至少六十(60)天发出书面通知. 如果双方均未在原租期结束时(或任何续期结束时)终止租约,则租约将自动续期十二(12)个月。, 或业主未发出续租通知. 如果房客未发出终止租约的通知,则按房东发出的续约通知中的条款续约.
租赁协议终止前至少七十五(75)天, 业主可以书面通知居民租金的任何变化或新租赁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的变化. 如果居民拒绝这些变更并因此希望终止租约,则必须在六十(60)天内书面通知业主. 如果居民不回应业主的变更, 这些变更将成为租约的一部分(对其进行修改,使其条款与当前租约不一致)。. 如果租期结束,而居住者没有在租期结束时迁出, 居民必须支付上一个月租金的两倍. 这两倍的租金是每月支付的,或者是在租约结束或续订日期之后,居民仍然拥有租赁单位的那个月的一部分.
如果房客选择续订一个完整的租期,则可以解除租期只有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情况下:
A. 申请人已租用该bbin一年以上.
B. 迁出通知必须在居民希望迁出的日期前至少六十(60)天以书面形式提供.
C. 解雇费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行政费用的偿还, bbin准备, 和/或释放成本.
我们期待着再为您服务一年! 如果您对续租有任何疑问, 请打电话给我们 215-886-8030,或发邮件给我们 (电子邮件保护).